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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达6.81亿元

信息发布者:李永斌
2018-08-05 23:06:52

文网讯 今年以来,砚山县建立和完善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了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积极性,加大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力度,推动农村“沉睡资源”变成“流动资本”。截止目前,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6.81亿元。

该县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委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和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创新制度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风险防控,有效激活了农村“沉睡”资产,探索推出“一金两贴一中心”试点模式。“一金”,即风险补偿基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600万元,明确政府和银行按6:4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损失的60%;明确针对逾期30天以上且经过催收或采取其他处置措施仍未收回的贷款,银行可申请划拨政府承担部分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规避不良贷款形成。“两贴”,即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县级财政从每年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中据实安排设立专项贴息资金,对贷款规模在10万元及其以上的借款人给予3%的贴息;设立贷款保险补偿资金进行保费补贴,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对借款人保险和农村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保险等两类保险保费给予50%的补贴。“一中心”,即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县、乡(镇)、行政村分级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站),实现了县乡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抵押贷款模式。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制,实现农村流转交易常态化。明确交易品种。试点范围主要为租赁、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等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行流转,确权登记后推行“预登记法”办理抵押贷款。探索建立“政府出资托底、购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二次流转”的抵押物处置模式,即由县财政划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委托县农村资产管理公司对出现风险的抵押物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进行产权处置管理,产权处置所获收益的20%优先用于偿还银行所承担的40%贷款本息损失。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制,规定贷款在5万元及其以下的,采取双方协商评估,不需要评估费;贷款在5万元以上的,指定专业机构按照“产权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租金)×可处置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生物性资产价值+相关设施价值(减折旧及损耗),(可处置的承包经营期限=贷款时的承包剩余期限—贷款期限)”的公式评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收评估费,抵押率最高为50%。

下一步,该县还将大力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全年力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超8亿元,完成20个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设施建设,增加金融自助设备20台(套)以上,改造提升惠农支付服务点20个以上,开通网上银行1000户以上。

(特约记者 吴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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